這兩天商人XXX先生非禮的士司機一案正在開庭,出於好奇、八卦的心態我也跟蹤了有關的法庭消息,這不是一件大事件,但被告的辯護手法似乎是十分聰明的。
XXX先生是一個有錢的人,案件關乎到他的聲譽絕對是一件大事,但他不選擇請一位有名的大律師來辯護,而選擇自辯。如果請了名律師就給人一種心中有鬼,以錢 (勢) 凌人的感覺,現在輿論不能就此批評他。
其次XXX先生坦承自己的性取向,他坦承當晚有些興奮或者對司機的挑逗略為過份,但他同時也在多處暗示該位司機的反應也有曖昧之處,是非就混淆在一起,這一類事情恐怕是誰都說不清了。
對03年發生的事,因為事隔多年,找出了妹妹及朋友證明他有不在場證據,這不在場證明可能是真的,那位原告司機,即使確曾發生類似事件,但可能記錯了日期,起訴當然失敗。
所以XXX先生背後有高人指點是可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