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與人際關係 ( 48 )

原則四)   以友善的態度開始。 ( 1 )
 
        假如你已發了脾氣,氣話也講了一些,或許你可以卸除一些情緒,但是對方怎麼樣呢?他會分享你的暢快嗎?你憤怒的聲調,敵對的態度真能夠使對方改變態度嗎?不會的,你可能將小小的分歧變成對立,小小的怨隙變成記恨。林肯在一百多年前說過:「假如人心不服,對你印象惡劣,你就是用盡所有的基督理論,也很難改變他們,好責備的雙親、蹳扈的上司和丈夫、嘮叨不休的妻子,大家都應該認清,人的思想不易改變,你不能強迫他們同意你,但你可能引導他們,祇要你溫和友善——盡可能地溫和,盡可能地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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