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香港居民,講到了政制問題,沒有理由不講幾句有關香港政制的話。
自從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之後,社會上就出現了一個民主黨,批評現在的政制不民主,要求實行一人一票選特區議會的議員,一人一票選特區的行政首長,這是在「野」的一方,而在執政的一方,則強調按照特區「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進行政制改革。現在的制度是:特首是由一個選舉團選出來的,最初是五百人,現在增至八百人,議會的席位一部份是政府委任的,一部份是經過「功能組別」的選舉方法選出來的,一部份的席位是經過一人一票的選舉方法選出來的。
在回歸以後的十年裡,執政的一方,曾企圖推出「23條立法」給予政府更多的權力,約束輿論、集會等等,但在「野」一方強烈抗爭,適逢香港經濟陷入低潮,民怨很重,觸發了五十萬人的大示威。一方面,政府無限期收回了23條的立法,而大示威讓一些大律師大出風頭,站到了台前,現在更成立了一個「公民黨」,「民主黨」跟「公民黨」跟他們一、兩個立法會的盟友,現在被稱為「泛民主黨」。隨著第一任特首董建華辭職,公務員出身的曾蔭權接任了特首,曾蔭權有管治的經驗,近兩年香港經濟又大好,曾蔭權承諾會推行雙普選,但他沒有說過他將如何做,也沒有設定過時間表,現在曾的民望很高。市民又專心於賺錢,在「野」與執政的爭拗暫時似乎平息了下來,這是所謂香港政制問題的大概的歷史跟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