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美國國債 (2)

這些”大陸軍”的借據, 在市場上是可以流轉的. 但民眾都知道新政府剛剛成立,不但沒有錢, 還有很多需要錢的地方, 真是百廢待興, 所以多不相信政府能還錢.

市場上的轉讓價大概是面值的一折到三折, 當時政府的財政部長是漢密爾頓, 一次他出席國會, 告訴國會議員, 有”大陸軍”的票據到期, 要償還了, 要求國會決定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議員的七嘴八舌, 從要賴賬的, 到以市價回收的, 甚麼意見都有. 漢密爾頓最後斬釘截鐵地說, 一定要百分百照債券面值, 連本帶利回收. 議員問他你手裡沒錢, 拿什拿還債? 漢密爾頓說發新債, 收舊債. 政府有信用, 人民才肯買政府債, 最後國會通過了發債的條例, 這就是正式的美國國債了, 延續到今天.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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