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s: 27 六月, 2019

雜談

        「反修例運動」

        政府藉台灣發生的港人兇殺案,提出對「逃犯條例」進行修改,將在外國犯法,逃返香港的嫌疑人引渡去涉案的國家或地區。

        香港雖然反對的聲音非常多,政府祇採納了商界的意見,將涉案的嚴重性門檻提高,基本滿足了商界的訴求,但香港有不少普羅階層的人是不贊同的。「逃犯條例」是法制的一部份,香港實行的是一國兩制,涉及政制就是一個重大原則問題,如果法制可以這樣改,一國兩制還存在嗎?

        雖然明知反對的聲音強烈,看看民主派議員誓死相博,可以知道民情,但政府決策人可能以為經過四年清算,佔中和旺角暴動的涉案人都已判刑,而港獨言論已被嚴禁,議會中一些激進的議員亦已被踢出議會,議會中建制派穩佔大多數,所以一意孤行,決心要通過這一修例,這樣的大事不像是林鄭可以決定的。林鄭是公務員出身,明知這樣的政治議題是不能輕易去碰的,在她的地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太太平平做完一任特首,過了癮豈不很好?現在努力去做,祇是在盡一個公務員的責任,結果發生百萬人上街的大示威,也是決策的人始料不及。

        當前又處在一個敏感時期,國際上中美貿易戰,如果事情鬧大,西方大國都表示可能不再給香港特殊關稅地區的地位,這一點不但對香港重要,對中國也很重要。其次,台灣正在如火如荼,展開總統競選,香港發生的事,對台獨政黨大大有利。

        綜合考量之下,決策者決定「暫緩」修例,平息民眾情緒,但不能說決策是中央做的,既然是港人治港,當然由治港的港人一力承擔責任,林鄭可說非常委屈,但不得不如此。

        經過這一次,任何涉及「改制」的事都會推遲,停下來,維持現狀,這也許也是多數人的期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