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s: 16 四月, 2019

雜談

        「佔中三子罪成」

        我們先應簡單回憶一下,佔中發生時的社會背景。當時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政改將要跨出一大步,特首選舉由小圈子選舉改成一人一票普選產生,關心政治的香港民眾對此是抱有期望的,但政府推出的政改方案,從聆選候選人,到選舉,到最後由中央批准,一系列的條例和程序,都令港人失望。於是出來了反對假普選的說法,有為數不少的港人有這樣的想法,而且情緒很激憤,在此背景下佔中三子提出了佔領中環,以公民抗議的方式逼迫政府讓步。佔中三子是明白他們的行為是觸犯法律的,他們也一再表示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責罰。現在法庭判定他們妨擾社會治安罪成,也是合情理的。

        後來公民抗議失效,警方漸漸清場,佔中三子也去警署自首,而佔中運動一旦發起,佔中三子發現他們並不能控制群眾,學生領袖主導了後面運動的進程。從事情前前後後我們得到的消息看,佔中三子並不是為了錢而做這一切的,而審訊過程也沒有提及他們有金錢收益,而佔中三子本也不是政治人物,搞這場運動並不是為了出名,撈選票,他們是為了一種理念,理念可能是有道理的,但他們選擇了錯誤的方法。

        我本人反對佔中,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很可能失控,造成不能預計的後果,結果是普羅百姓倒霉,我當然也不認同佔中三子的做法。

        但審判在即,我很希望法官能輕判他們。首先他們三人是學者,牧師,以前沒有劣跡,並非壞人,其次同情和支持他們的人很多很多。假如輕判,過去的事都抹過去,讓社會恢復祥和。假如判得很重,在支持他們的人的心中,就留下了一個深深的情結,怨恨和不滿會留在心中,而他們三人也可能因此成為英雄,為政者應小心妥善處理此事。我們一介小民,人微言輕,要說審判中沒有政治介入,是很難令人相信的,寬容的政治有時比苛嚴的政治好,我們追求的是和諧祥和的社會,盡量要化解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