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遠東區是有巨大開發潛力的, 南部沿著中俄邊界都是未開發的黑土帶, 可以種大豆和玉米, 面積可以用”無限”來形容. 北部有原始森林, 無邊無際, 更有鐵, 鈷, 鎳等礦山未開發. 但中俄之間有深刻的互不信任感, 中國投資者怕投入巨資後沒有保障, 輕則罰稅, 重則收歸國有, 投資化為烏有.
可以考慮的方法, 是俄方設立經濟開發特區, 面積有多大按實際需要確定, 要有俄羅斯正式的立法. 經濟開發特區設行政管理局, 俄方可派代表參加, 但中方是主體負責人. 最理想的情形, 是經濟特區內的中國人, 有治外法權. 如特區內中國人犯法, 由中國來審理.
特區行政管理局的俄方人員, 負責收租收稅. 中國出錢出人出技術, 俄方出土地及資源, 雙方都有得益. 中國人沒有治外法是不敢去的, 俄方隨便按一個違法理由, 就可以整死你. 但俄方要讓自己領土上一块地方有外國人經營及執法, 等於要讓渡一部分主權. 特區的協議有一個年限, 例如70年或100年, 似乎也無損主權. 雙方互利, 雙方同意, 就是互利的協議. 俄羅斯政府坐在莫斯科收錢, 中國從開發遠東區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