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三:記住,姓名對任何人而言,都是最悅耳的語言。
Carnegie提到當年的一位政治家,叫吉姆.法利,他十歲時父親就因意外死去,家中十分貧窮,要去一家磚窯廠工作,他祇讀到高中畢業,沒有高深的文化,但在他四十六歲的時候,有四所大學頒贈學位給他,最後他還成為美國「民主黨中央委員會」的主席以及美國郵務大臣。
Carnegie曾採訪過吉姆.法利,並詢問什麼是他的成功之道,吉姆回答說:「勤勞不懈」。Carnegie說:「別開玩笑」。於是吉姆反問他他認為理由何在?Carnegie說:「據我所知,你能叫出上萬人的名字?」。「你錯了!」吉姆說:「是五萬人的名字!」
吉姆很早便發現人們對自己名字的興趣,遠超過對所有其它人名的總和,記住一個人的名字,見面時很流暢地叫出來,實在是對此人最大的關注和恭維,假如你忘記了對方的名字,你常會發覺你處在很尷尬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