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雜談
「博奕智慧 – 重貼」 ( 118 )
「第十二章:帕累托效應與哈丁公共財產悲劇」
(二) 大家好,才是真正的好
獵人博奕中,我們假設的前提是兩人能力相當獵物公平分配。
如果兩位獵人一位年青力壯,一位比較老邁了,那麼能力強的那一位很可能在打到鹿以後他要多分一些。如果年青獵人要求以 (15:5) 的比例來分那頭鹿,那位能力較差的獵人也許還會答允合作。如果年青人提出來以 (17:3) 的比例來分,那能力較差的那一位可能就不願合作了,情願自己去打四隻兔子。帕累托改善是一種各方都認同的改善,不會要求任何一方做出犧牲。
可以用帕累托效率來觀察一下過去三十年中國經濟的發展及財富分配。中國的改革開放後的經濟發展過程,大體上是一個帕累托改善的過程。雖有人發了大財,社會不平等程度在增加,但總體來說,一般普羅大眾的生活也改善了。雖然有些不同聲音,但人們對改革開放的必要和成果還是認同的。
如果不能夠繼續做大那一塊餅,政府在照顧弱勢社群時,就會多抽一些稅,因而損害到另一部份人的利益,社會中的爭拗就會增加,這是正在西方福利社會發生的現象。
「博奕智慧 – 重貼」 ( 117 )
「第十二章:帕累托效應與哈丁公共財產悲劇」
(一) 獵人博奕與帕累托效應 ( 2 )
假如兩位獵人合作,他們的得益是 (10:10),即平分一隻較大的鹿。如果各自打獵,他們祇能打到兔子,得益是 (4:4)。
在兩種可能中,兩人合作出現的機會很大,因為得益的總量,與每個人分得的量,都比兩人不合作大。
帕累托就證明了經濟會向資源和分配最大化移動。帕累托效率是指一個經濟體能否最有效地開發和分配資源,令每一個個體都能得益,說得通俗一些,就是要有效運用資源,將經濟這塊餅越做越大,令每一個人得益。
「博奕智慧 – 重貼」 ( 116 )
「第十二章:帕累托效應與哈丁公共財產悲劇」
(一) 獵人博奕與帕累托效應 ( 1 )
現代人的觀念中,「雙贏」正在取代「零和」,毀滅性武器的出現,人類已不可能用武力來解決問題,沒有我勝你敗的局面。而科技和訊息的高速發展,世界漸趨「一體化」,人們更多地強調「合作」。
合作既是一種策略選擇,同樣面臨利益分配的問題。我們也明白今天的世界並不是一個完全公平的世界,那麼既然要合作,「不公平」就必需有一個限度,這個「限度」在哪裡呢?
「帕累托效應」是經常用到的經濟學名詞,我們用一個故事來說明它的涵義:
假定某山村裡有兩個獵人以狩獵為生,而他們的獵物祇有兩種:鹿和兔子。又假定如果兩人合作,他們能打到一隻鹿,而如果不合作,則祇能每人打到四隻兔子。假定一隻兔子祇能讓獵人維持一天,而一隻鹿能讓一個人維持二十天,那麼兩人的行為決策祇有兩個選擇,一是單獨行動,各得4,二是二人合作,各得10 (平分一隻鹿),那麼哪一種可能會發生呢?
「博奕智慧 – 重貼」 ( 115 )
「第十一章:分蛋糕與木桶原理,關於規則的制定」
(十一) 好規則與壞規則
規則定得太死,遊戲不好玩,規則太寬鬆,遊戲又玩不下去。好的規則是既有明晰的指引,又允許參與者有發揮的空間。
最成功的遊戲大約是我們中國的國粹——圍棋——。圍棋在一切棋類中,規則是最簡單的,但卻是當今世界上最複雜難玩的遊戲。電腦已經打敗了國際象棋大師,但電腦的圍棋程式,祇想當於一個很初級的棋手,總算是給我們人類的智慧保留了一點面子。
在人類社會中,影響最深遠的是「效率」與「公平」的矛盾。
古老的政府形態都有一個領導人,藉家世 (皇權繼承) 或藉聲稱擁有神權 (教會主導) 來主導重大決策。在危急的情況下,有一個被認可的領導人,都比完全沒有領導人為好。社會體制的進一步發展,出現了法律規範,這一套規範可能是從古老的傳統衍生出來。例如許多宗教經典對信徒行為的規範,「十誡」可算是一種精簡版,而社會進一步發展,法律規範來自普遍的共識,許多規範來自多數的人的意願,而往往犧牲少數人的權益,在民主制度中,這種情形仍常常出現,邱吉爾稱之為「民主制度下的惡」。
「博奕智慧 – 重貼」 ( 114 )
「第十一章:分蛋糕與木桶原理,關於規則的制定」
(十) 為什麼犯罪不是好的致富方法
我的生活在一個社會中,有法律,道德規範和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規章制度和慣例等等,約束每一個人的行為,這些規則也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社會的改變,這些規則也在改變,但祇要規則存在,你就必須服從它。常有人企圖通過非法手段取得利益,但為什麼它沒有成為社會的普遍行為呢?
我們不妨想像一下,一個無法無天的世界將會是什麼樣子?在那個世界,任何人都沒有安全感,不能為將來做任何規劃,人們不會藉合作做那怕一點兒利己利人的事,那樣的社會將無法維持。
銀行大盜,有時帶有些傳奇色彩,可是研究人類行為的人告訴我們,銀行大盜是最愚蠢的行為,成功率低,風險無限大,回報卻極小,銀行大盜應該送去瘋人院。
犯罪絕對不是好買賣,不合道德,風險太大。作為個人,試圖挑戰法律總是要付出代價的。
「博奕智慧 – 重貼」 ( 113 )
「第十一章:分蛋糕與木桶原理,關於規則的制定」
(九) 為什麼是好的制度?
一個好的制度鼓勵人合作,懲罰不合作,同時一個好制度要兼顧每個個體的利益。
一個壞的制度引起對立和衝突。
規則會改變人的行為,壞的規則可能引起集體的行為異化。
所以,當權的人,不要把老百姓看成木偶,以為祇要有權就可以制定荒唐的制度,老百姓總能從你的荒唐制度中找到對付或迴避的方法,壞的制度最終催化種種異化行為。
今天共有兩篇雜談。
「H股內銀大漲」
內銀股因為市場認為房地產開發風險必定波及銀行股,所以股價一直偏低,P/E三倍左右,息率卻非常高。自從中國證監會宣佈取消H股分紅徵稅,內銀大幅上漲。
同一家銀行,例如建設銀行,本來A股跟H股差價接近40%,H股便宜,由於每股分紅相同,所以持有H股是明顯佔便宜的,但大陸的投資者如買H股,收到股息要交20%利得稅,對大陸投資者最後收息得益差得不多,這一次取消H股利得稅,推動了A股換H股的潮流,H股內銀大漲,所以這純是政策因數跟股票內涵沒有關係。
以建行為例,今天H – A股差價25.64%,比一個月前已大幅收窄。
「博奕智慧 – 重貼」 ( 112 )
「第十一章:分蛋糕與木桶原理,關於規則的制定」
(八) 用什麼反腐敗
官員腐敗已經構成對國家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威脅,有沒有解決的辦法?
明朝開國皇帝對官員腐敗深惡痛絕,曾經運用皇帝權力,酷刑對付,貪官要剝皮受刑!但實際上這樣做並沒有效果。貪官抓之不盡,朱元璋以皇帝之尊,也祇能表示無奈。當時的官員薪俸低微,著名的清官海瑞,當知縣的時候,要自己種菜幫補家用,他死後喪葬費都湊不齊,也難怪官員都要貪污了。
宋代時就有人提出「祿薄無人養廉」,雖然高薪不一定能養到廉,但廉潔做官也能過有尊嚴的生活,廉潔做官也可以成為一種生活的選擇,同時也增加了貪污的機會成本,所以高薪養廉是合理的。
而根本的問題在於什麼是「官」?答案是行使公權的國家工作人員。所謂貪官就是以公權謀私利,明白了這一點,可以設計根治的辦法,就是設立制度,限制公權的濫用,並利用自由的輿論監督官員的行為。現代先進的國家中,不能說沒有貪污,沒有以權謀私,但這種情形已受到很好的控制。
「博奕智慧 – 重貼」 ( 111 )
「第十一章:分蛋糕與木桶原理,關於規則的制定」
(七) 分粥遊戲與制度形成 ( 2 )
從如何公平地分粥這一件事可以看出,如何形成和制定某種規則,並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遊戲規則的制訂就是一個博奕制衡的過程。
從分粥最終形成的制度安排中,可以看出每人可以得到自己應得的利益,但任何人也難以因為一己私利去損害它人利益,這就是建立制度的本意。
制度的形成是一個達成共識的過程,制度本身是一種契約,必需建立在組響成員廣泛共識的基礎上,沒有人會積極參與自己不同意的事。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制度會形同虛設,主要原因是缺乏共識,在制訂制度的過程中,只憑「主管」獨立獨行或想當然辦事,當然不會有好的效果。
制度是一個展示公平的過程,公平不等於平均,平均主義實際上是最不公平的,制度公平所追求的是主體地位平等而提供均等機會。
制度是保持一個組織,一個社區,一個國家,正常運作的必要規則,它產生一種約束力和規範力,正是這種約束和規範使其成員的行為保持有序,明確和高效率。
在實際運行中本意是「設權衡以去私」,但會有人以「去私成其私」,本意是「立法禁弊」,但會有人以「去弊以成弊」,所以制度在博奕過程中需要不斷完善。
「博奕智慧 – 重貼」 ( 110 )
「第十一章:分蛋糕與木桶原理,關於規則的制定」
(七) 分粥遊戲與制度形成 ( 1 )
這類似分蛋糕原理。
假設有十個工人,彼此平等,主人每天給一鍋粥,讓他們自己分,如何公平地來分這一鍋粥呢?
第一種方法:選一個大家都信賴的,所謂品德高尚的人來分粥,開始時情形還可以,但時間一長,他就為自己以及拍他馬屁的人多分一些,最後引起爭吵。
第二種方法:大家輪流主持分粥,等於默許了每個人為自己多分一些。制度是「平等」的,但結果卻不好,自己分的那一天吃到「撐不下」,而別人分粥的日子卻可能吃不飽,這一制度造成資源浪費,彼此關係也越來越緊張。
第三種方法:成立分粥委員會與監督委員會,也許可以做到基本公平,但監督委員會可能提出新建議,分粥委員會可能另有辦法,總之效率很低。
第四種方法:只要願意誰都可以主持分粥,但分粥的人最後領粥,每碗粥必定是平分的,因為分粥的人知道如果碗裡的粥有多有少,他自己拿到的必是最少的那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