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

        「博奕智慧 – 重貼」 ( 68 )

        「第七章:(六) 拍賣陷阱:關於成本的認識——為什麼不做一個逃兵? ( 1 )」

        照人類自私的邏輯來推演,士兵從事的工作都是高風險低回報的工作,如果你是一個身在戰場的士兵,如果己方獲勝,你的貢獻不太可能是決定性的,你的收益也可以忽略不計,但你可能冒失去生命的危險。如果對方獲勝,情形當然更糟,所以當逃兵可能是你的最佳策略。敵方士兵跟你一樣,所以純從個人選擇這個角度推演,仗還沒打起來,所有士兵應該都逃跑了。但實際情形並非如此,因為戰爭的領導者有辦法破解這一困境,一個辦法就是用嚴  肅軍紀,加大做逃兵的成本,例如臨陣脫逃立即被槍斃,如果被槍斃的風險大於在戰場上陣亡的風險,誰會選擇做逃兵呢?

        古羅馬的軍隊就有一條規定,軍隊臨敵的時候,如有任何士兵發現身邊士兵開始落後,就要立即處死這個臨陣脫逃者,為使這個規定可信,還規定如果士兵未能處死身邊的臨陣脫逃者,也要被判死刑,所以兩軍對陣時,士兵寧可向前衝,他如果一回頭,死在同伴劍下的風險遠大過被敵軍殺死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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