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隨筆
今天共有兩篇網誌,標題是「股市隨筆」及「雜談」。
「同股不同權公司可以在港上市」
港交所終於宣佈了同股不同權公司可以在港上市,是相當後知後覺,已損失了一些機會,再不做會損失更多機會。
自從科網興起,新科技湧現,就如雨後春筍,出現了大量新經濟公司,這些公司的創始人擁有新的創意,擁有獨特的技術,但創意和技術要成為一盤生意,就需要資本,但這些人沒有資本,資本要靠外部的人投入風險資金之類的,在公司內的權益當然就不能按資本投入來分。創意及技術本身就有個價,創辦人就以此入股,投資者也獲得部份股權。當需要更多資金的時候,這些創業者就發現一次又一次集資之後,他們擁有的股權成了少數,於是想保持控股權,他們又提出來可否安排他們的股份是「特殊股份」,有較大投票權?
此時,這家公司可能已很有規模而且前景亮麗,投資者需要創業者來管理公司實現他們的創意,當然支持創業者的意見,於是出現了大量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其中很多已很出名,但仍未上市,而這一新的模式下的公司很多正在冒出來。
港交所的決定當然符合大方向,投資者祇要明瞭他所投資的公司同股不同權,其中並無問題。
每一特殊股,有十股投票權也沒問題,公司需要這些創業者引領,讓他們有特權也很合理。
保護投資者的重要一條,是當這些「特殊股份」轉讓後,就失去特殊股份的性質,變成普通股份,既然出錢的人祇是出錢,並不擁有創業者特殊的創意和技術,就無權享受特別的投票權,此外同股同息也很重要,未來這樣的公司來上市應該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