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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消息」
最近香港法庭上有兩件大案,一件是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陪審團經過幾天商議,最後有了決定,三項控罪中,一項陪審團無法定罪,另一項授勳給設計師無罪,另一項以「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入罪。
我跟曾非親非故,但情感上很同情他,那麼聰明的人,為市民服務幾十年,要說財產,可能很多茶餐廳的老闆都比他富有,我也不相信李國寶開出的三十五萬是給他的賄款。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判的時候要根據案情,此案祇是他沒有及時申報利益衝突。而根據現在法例,特首收受利益甚至是無需其它人批准的。看法官對陪審團的引導詞,法官是傾向保護曾的,又說這一次的審判不是道德審判,又說刑事罪的門檻很高,一切疑點歸被告,所以我傾向於相信判決時法官會輕判。當然法庭的事誰也說不準,無論如何,以普遍的做「官」的一般情形看,曾是很不錯的了。曾的案例也證明香港官場的廉潔是成功的。
另一件大案是佔中期間七警暴力執法案,最後七警全部入罪,並判囚兩年,是非常重的刑罰。
當時十幾萬人不顧警方呼籲上街遊行「佔中」,雖說是非暴力抗命,但其中也有很多暴力的成份,涉案當事人也做出了一些不該做的動作,警察去阻止他,才發生了此案,嚴格說警方是在執法,執行任務。執法時被捕的人會反抗,可能十分暴力,怎能指望警方執法溫文爾雅?
此事也暴露了一國兩制本身存在的一些深層矛盾。香港的法律系統,由於原來制度不變,所以回歸以後基本原封不動由特區政府繼承了下來,而法律系統中甚多法官的理念,是同情「民主派」的,一些示威中發生的示威者的暴力案,多獲輕判,甚至無罪,而七警執法卻受嚴判,反應了這種情形。
此事必會上訴,上訴庭會換一位法官,可能作出截然不同的判決。香港的司法體系內部應該在展示綿長的內鬥,現在掌權的人,不一定能完全操控到整個系統,再過十年,舊人統統走了,法庭判決就會反映政府意志。
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祇是理想化了的境界,現實世界並非如此,政治和利益深深滲入每一個大案中,相信法官持平地判決,祇是很幼稚的想法。
完全同意老師的分析!
看過很多評論,自己心中也有很多想說又不敢公開說的,因為香港其實不太言論自由。只要一不小心,就會很快地被網民大罵,或是起底。張老先生的評論特別有見地,非常正確。不激動、不偏頗,很值得學習,謝謝!
杰克
張先生
我也很同意你的想法,曾蔭權即使係貪,都只係貪小便宜,小貪而已.梁振英年袋五千萬澳洲款項,連調查的那位廉政專員,也不放過。這才叫大貪。大貪的人卻逍遙法外
我相信CY不會有問題。
對準了習近平脾胃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0219/00184_010.html
有傳特首梁振英尚未離任便獲朝廷加封,將兼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恩遇甚隆,跟前特首曾蔭權的落泊恰成強烈對比。老曾與CY都堪稱是「世界仔」,但前者聰明反被聰明誤;而後者雖在管治上沒甚麼超卓成績,但在仕途上偏能一步行來一步高,這才是標準的世界仔。
中央滿意梁振英,但不少港人則對CY頗為反感,雙方立場不同,那不足為奇。但如果習近平在公開場合表現得對CY很親近,則是明擺着不給很多港人面子,而習卻十分「識做人」,才特意表現得平淡而含蓄。
實際上,CY剛毅倔強的個性,是對準了習近平的脾胃,故他前景走俏,一點不奇。
此案我懷疑想挑起香港市民更大分裂…真的應與整個佔中看齊,肇事者輕判幾星期還可保釋,對執法者真的很不公平, 如弄至全港警察對立, 真的難以收拾.
老師最後一段,想法很可怕 。我很不想香港變成這樣。行政、司法、立法 應該要做到獨立分開。
此事必會上訴,上訴庭會換一位法官,可能作出截然不同的判決。香港的司法體系內部應該在展示綿長的內鬥,現在掌權的人,不一定能完全操控到整個系統,再過十年,舊人統統走了,法庭判決就會反映政府意志。
官媒訪問城大法律學者 外籍法官制度可商榷:
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0222/s00002/1487700854037
Chi Kam 港大調查造數后都是得6點幾分,如果市民認為沒偏幇,正常都是8點5以上啦。用磚打警都是半年,呢個叫公証?法官將法律任他把玩至真。
誰傾側了法治的天秤
2017-02-22新聞專輯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news-content.php?id=1553706&target=2
法庭新聞近日成為茶餘飯後的熱話,談了幾天仍然熱議的是七警案。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表聲明,譴責一些因為不滿七警案判刑而辱罵法官的人。
曾健超代表公民?
對於今次判刑,社會上不滿聲音普遍。有零售界人士在七警案判刑後忿忿不平,認為在今次事件中,七警打人的行為固然不對,法庭判處他們罪成,大家縱然同情,仍屬無可厚非。不過,一聽到刑期為兩年時,大家隨即有不同看法,不滿之聲此起彼落。
今次事件源於曾健超先違法衝擊及襲警,襲警是一項不輕的罪名,罪成結果只是判刑五星期。與此同時,涉事的七警則判刑兩年,刑期相差甚遠。大家對此不明所以,零售界人士雖然不至於辱罵法官,但對量刑甚為不滿。當提到曾健超在七警案判刑後,要求警務處處長道歉,尤覺曾健超的態度十分傲慢。
曾健超聲稱七警判刑是公民社會的小勝,道歉是公民社會提出的要求。零售界人士坦言,不知道曾健超所指的公民社會是甚麼,但肯定他口中的公民社會不代表自己。
大律師公會要公道
零售界人士慨歎,過去兩、三年經營艱難,市道下滑當中有兩個觸發點,一個是佔領運動。雖然佔領運動期間,旅業零售業似乎未有受到衝擊,影響是慢慢才浮現。其後發生的旺角暴亂,而且影響立竿見影,迅速浮現。兩件違法事件都誘發香港零售業由盛轉衰。
當然,零售業低迷有很多原因,但不能否認上述兩件事對香港形象有影響,成為了零售業不景氣的催化劑。事情發展至此,像曾健超等違法人士,例如推動非法佔領的戴耀廷,是不是更應該出來道歉,還普羅社會一個公道?
零售界人士又指,大律師公會發出聲明呼籲大家守法,不要辱罵法官,說法正確,而且香港社會有言論自由,譴責這些人士亦無不可。
莫因政治衝法治
然而,若然真的要維護法紀,不可以偏向某一方。當初有人呼籲違法佔領中環的時候,大律師公會的取態又如何?是否同樣嚴厲譴責可能違法人士?有人襲警時,大律師公會又是站在哪一方?照公會所言,不滿人士不該人身攻擊,但可以大力批評制度,這樣就不衝擊法治嗎?
畢竟法律的天秤需要兩面平衡,才能顯示公正,若然向一方傾斜,就難令人心服口服。法治需要維護,若然有人不斷在政治事件上,用法律的手段作為衝擊的工具,香港的法治可以抵受多久?
抱歉不同意你們的看法!
重點是, 他是被捕了之後才被群打!
如果推論下去, 是否被捕的人就可以任打呢?
有興趣可以細讀下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88%87%E6%9D%8E%E6%A2%93%E6%95%AC%E5%85%88%E7%94%9F%E8%A8%8E%E8%AB%96%E8%97%90%E8%A6%96%E6%B3%95%E5%BA%AD%E7%9A%84%E5%95%8F%E9%A1%8C/
審判宣跟整個佔中騷亂掛勾,對那些屢次對執法作出挑釁侮辱更要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