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時事 ( 1 )

        「再談斯諾登事件」

        上次寫了一篇政府的情報部門監聽民眾的通訊,基本上是令民眾很無奈的事,政府政策也不會因斯諾登爆料而改變。

        上週五新聞,美國政府已正式向法庭起訴斯諾登偷竊國家財產罪及間碟罪並要求香港政府引渡。

        有人說斯諾登選擇香港,令特區政府為難,我想基本法上寫明,香港的外交及防務是由中央管的,所以特區政府毫不為難,祇要扣住斯諾登,不要讓他潛逃,靜待中央指示就可以了。

        讓斯諾登在香港繼續報料,是對中國最有利的,可以醜化美國,這次有人提出要救斯諾登,證明已經在民間產生一些反美的情緒,不讓美國引渡,可能會激怒美國,全無必要,太早引渡也沒有盡用他的利用價值,所以藉香港的法律程序至少讓斯先生在港半年、一年,由他親口報料,然後遣返他大約是中方在此次博奕中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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