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的旅程 ( 182 )

「第十四章:電子工業起步」

        <分享技術 ( 1 )

        隨著接面電晶體的發展及投產,電晶體技術的前途明朗化了。貝爾實驗室下一步應該怎麼走?電晶體的技術應該怎樣來推廣?

        貝爾實驗室和普通民營企業不同,是一家政府特准的壟斷企業的一部分,用在研究上的經費,來源是經政府批准、再附加在用戶的電話費上。所以廣義來說,貝爾實驗室不應該把這些技術據為己有,不與他人分享。另一方面,就算貝爾實驗室的母公司AT&T從電晶體技術上賺了大錢,這些利潤只會令政府調降電話費來維持適度的利潤,結果對公司沒有好處。況且在1949年,聯邦政府有意逼迫AT&T讓西電脫離,成為獨立公司,以減少壟斷性。

面對這些因素,貝爾實驗室樂得順水做個人情,決定開放電晶體技術的專利權。北大西洋公約國內的任何一家企業,只需繳25,000美元,就可獲得電晶體的製造技術及生產權。對很多有前瞻性的企業來說,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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