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法則 76條 ( 61 )

        「第三十一條法則:競爭優勢效應」

        <法則運用:加強溝通,實現合作共贏>

        利益衝突會導致人們優先選擇競爭,這是不言自明的。但為何在有共同利益的情況下,人們還是選擇競爭呢?主要原因就是溝通不足。如果利益雙方有溝通,結果就會不一樣。

        心理學家曾做過一個實驗,找一群大學生,將他們每兩人編成一組,但不能互相商量,然後宣佈每一組人可以分到50元錢,請每個人在一張紙上寫下他們自己想得到的錢的數目,如果兩人想得總數少於50元,則各人都可分到錢。

        實驗的結果是:沒有一組的學生能拿到的錢,因為每個人都想為了拿到錢對方會退讓一步,寫下少於25元的數目,自己不妨多要幾元錢!

        結果是沒有人能拿到錢,如果兩人能有溝通,結果當然會不一樣了。

        故事告訴我們,溝通是達成互利的最有效途徑。

        競爭不一定能帶來最大的邊際效應,合作才能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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