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PCCW私有化計劃在股東大會上「獲通過」,整件事的不公平處在於大股東處心積慮「搵」小股東著數,即侵吞小股東的權益。
大摩在去年12月31日曾發表一份報告分析PCCW的價值,認為公允值應為5.30元,這是專業的意見,但大股東作價4.20元,提出將PCCW私有化,反對的聲音太強,又加價到4.50元,近日又涉及「種票」,目的是讓出席股東大會的贊成票數達到出席人數的50%。
更令人氣憤的是私有化以後大股東即獲「分紅」,所得比他們付出給小股東的金額更多!
這是明火執仗在搶劫!但卻有合法的外衣,相關的決策人及得益者十分無恥!
前輩,我對這件事有跟你相反的看法,望你給些意見..誠然,大股東的道德固然有比人批評之處,但小股東,尤其是那些買了8號的長期股東,是否也有責任呢?股票的好處是你能買也能賣!若果那麼不滿李生的處事手法,為什麼還要長揸呢,尤其是長期股東,買了十多年,早已財息兼收了..當連hsbc都不能保證派息不變,那還可以說什麼呢?買賣本身就是風險及回報的問題,誰人可保證收息股也可以有風險呢? 而且長期股東知道的電盈往事比李生分分鐘還要多…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在2000年時棄船逃走呢?我不是說大股東的做法對,只是股市成千家公司,你根本可以選擇好股票的,那為何只是反對卻沒有實際行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