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二) 尊重他人的意見,切勿對他說,你錯了。 ( 2 )
Carnegie告訴我們,千萬不要一開始就宣稱:「我要證明XXX給你看」,這等於是說:「我比你聰明,我要讓你改變想法」。
你如果這樣開始,就變成一種挑戰,很可能爆發一彭衝擊,為什麼要自找麻煩呢?如果你想證明什麼,別讓任何人知道要不著痕跡,很技巧地去做,就像詩人波普所說:「你在教人的時候,要好像若無其事一樣,事情要不知不覺地提出來,好像被人遺忘一樣」。
三百多年科學家伽利略說過:「你不能教人什麼,你祇能幫助他們去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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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我不禁想起,有些人說話時有一句口頭彈:「你明唔明呀?」每次我聽到這句話心中都很反感,大概我也是一個胸襟狹窄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