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 ( 2 )

        「博奕智慧 – 重貼」 ( 112 )

        「第十一章:分蛋糕與木桶原理,關於規則的制定」

        (八) 用什麼反腐敗

        官員腐敗已經構成對國家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威脅,有沒有解決的辦法?

        明朝開國皇帝對官員腐敗深惡痛絕,曾經運用皇帝權力,酷刑對付,貪官要剝皮受刑!但實際上這樣做並沒有效果。貪官抓之不盡,朱元璋以皇帝之尊,也祇能表示無奈。當時的官員薪俸低微,著名的清官海瑞,當知縣的時候,要自己種菜幫補家用,他死後喪葬費都湊不齊,也難怪官員都要貪污了。

        宋代時就有人提出「祿薄無人養廉」,雖然高薪不一定能養到廉,但廉潔做官也能過有尊嚴的生活,廉潔做官也可以成為一種生活的選擇,同時也增加了貪污的機會成本,所以高薪養廉是合理的。

        而根本的問題在於什麼是「官」?答案是行使公權的國家工作人員。所謂貪官就是以公權謀私利,明白了這一點,可以設計根治的辦法,就是設立制度,限制公權的濫用,並利用自由的輿論監督官員的行為。現代先進的國家中,不能說沒有貪污,沒有以權謀私,但這種情形已受到很好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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