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時事 (1 )
今天共有三篇網誌,標題是「關心時事 (1 及 2)」及「電的旅程 ( 291 )」。
「堆填區擴建」
此事擾攘了兩、三個月,昨天劃上句號,立法會中止辯論,全部不獲通過。
政務司林鄭親自落區去見劉皇發,明知劉會給她閉門羹,依然紆尊降貴,結果當然是無結果。
此事我們不是當事人,也許不明白政府的難處,從表象來看,政府的行止笨拙得很。
堆填區就是一個超大的垃圾桶,你去跟當地的居民說我要建一個超大垃圾桶在你家門口,能期望當地居民同意嗎?
因此祇有兩個解決方法,一個是用強硬手段,以全港人民的共同利益 (香港人民需要一個丟垃圾的地方),這頂大帽子,政府頒一套憲報,就強制實行,有人反對就以警察阻擋,吵一輪事情也平息了,大家也淡忘了。
如果此法不行,必需經過立法局,那祇有收買一途,像屯門,打鼓嶺的村民,他們反對是不要成本的,當然反對,如果政府答應給他們補償,修橋鋪路,美化環境,情形就不一樣了。假定最實際的政府給附近受影響村民補償,最好是現金,村民的反對就有代價了,反對就得不到補償,他們可能為了補償而同意。
所以,政府硬的又不做,軟的又不做,卻期望當地的人同意將這樣厭惡性的設施建在家門口,當然是做不到了。
堆填區最後還是要建的,也許還是用收買的方法,政府明知行不通,也要做戲一樣全場上演一番,下次可跟立法局說你要撥點錢給我去補償受影響村民,否則建不成,為了程序合法,要做大量行政工作,也是無奈的事。
過了暑假,政府再重提此事,最好手裡準備好糖。
《此事我們不是當事人,也許不明白政府的難處,從表象來看,政府的行止笨拙得很。》
非常同意!以現行政府的弱勢,想用強怕是不行的。那就要準備號糖呀,不能被人家吵一通,那才掏一顆出來,再吵吵,再掏一顆。那就一定被動啦。另外,應該把源頭减廢的措施具體落實,清楚交代成效,拿出具體數據來。香港人也知道垃圾是需要處理的,這個問題是需要解决的。政府要讓大多數市民心服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