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的旅程 ( 91 )

「第五章:電燈與電氣化」

        <電磁一百年>

        從伏特在1800年發明電池開始,到1901年馬可尼示範跨越大西洋的電磁波通訊,正好一百年。電磁現象從一種社會好奇,一直發展到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技術。伏特、法拉第、馬克士威、赫茲、還有無數的科學家,穩固的奠定了電和磁的科學基礎。而摩斯、貝爾(與胡霸特、費爾、格雷)、馬可尼、愛迪生、韋斯汀豪斯、西門子等創業家,成功應用了電磁技術,滿足了大眾生活上的迫切需求。新興的企業如西聯、AT&T、GE、西屋電氣等,都躋身道瓊指數企業,成了美國國家經濟的新支柱。

        在1881年巴黎舉行的第一次國際電機協會(IEC)年會時,為了紀念傑出的貢獻者,決定把電壓的單位稱作伏特、電流的單位為安培、電阻的單位為歐姆、電荷的單位為庫侖。在後來的年會中再陸續追加,把電容的單位稱作法拉、電感應的單位稱作亨利、頻率的單位為赫茲;在磁學上,也把厄斯特、高斯、韋伯、特斯拉及馬克士威用作基本單位。這是電磁學上一個很獨特的做法,令後人不忘前輩的貢獻。

        到了十九世紀末,電報、電話、無線電報、電燈、各種馬達、發電機、電車、地下鐵、留聲機等都已普及。但有很多電的基本原理,人們仍然不懂。譬如說到底什麼是電流?是什麼東西在電線中流動?在應用上也有很多技術瓶頸問題無法解決。最迫切的有兩個難題:第一個是如何延長電話的傳送距離?第二個是怎樣可把聲音訊號用電磁波傳送?

        這兩個技術問題的答案來自另一個研究領域,結果是帶領人類從「電磁」時代進入了「電子」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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