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的旅程 ( 56 )
「第三章:電話」
<專利權世紀之戰 ( 2 )>……續上
貝爾公司的律師們,在胡伯特及泰特.費爾的指示下,緊守幾個原則,貝爾所擁有的專利權是正式授予的,而格雷的專利申請祇是暫准的,貝爾的申請比格雷的申請早了兩小時,同時在法庭上避重就輕,在法律程序的技術問題上大做文章,貝爾也出庭作證幾次,他的紳士風度和誠實形象,也帶給大家好印象。
另一方面格雷與西聯公司卻犯了很多錯,當貝爾在3月10日宣佈發明了電話時,格雷的律師鼓勵格雷給貝爾發了一個賀電,這份賀電後來對格雷非常不利。
在案件審訊過程中,西聯總裁奧頓逝世。此時有華爾街的金融集團向西聯進行不友善的攻擊,西聯急於要應付外來的危機,就跟貝爾電話公司和解。貝爾電話同意以後十七年電話專利收入20%分給西聯,又同意不進入電報市場,最後這一場官司以庭外和解結局,西聯承認了貝爾電話的專利權地位,對貝爾電話是大大有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