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則智慧結晶 ( 3 )

        「第三則:幸福公式」

        幸福 = 效用/慾望

        提出者:保爾.薩繆爾森

        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提出了以上的幸福公式。幸福由兩個因素組成效用 (或所得) 及慾望,當慾望既定時,效應越大我們更感覺幸福,當效用既定時,慾望越大我們越不快樂,所謂「慾壑難填」。

        二十世紀末曾有一份國際機構做的報告,民調顯示當時的美國,60%的人感到自己很幸福,而同樣的調查,在台灣得到的結果是10%的人感到快樂。

        心理學家科思說:「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幸福是什麼?他們祇是知道要有更多的錢,有好車,有大房子,但樣樣都有人他們卻不一定比其它人幸福。」

        最重要的是學會享受生活,珍惜自己擁有的,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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