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法則 76條 ( 129 )

        「第六十六條法則:不值得定律」

        <別把生命浪費在不值得的小事上>

        這是很淺顯的道理,不值得做的事就不要去做,去做就是浪費了我們自己寶貴的時間和精力,但這一淺顯的道理卻常常被我們遺忘。

        什麼事才是值得去做的呢?這大概取決於三個因素:

1)         價值觀。一件工作合乎我們的價值觀,我們才會滿腔熱誠地去做。

2)         個性和氣質。一個人做的工作要合乎他的個性和愛好,例如叫一個喜歡交朋友的人,去做檔案儲存。或叫一個內向害羞的人,去做銷售員都不行。

3)         現實的處境。如果叫你做跑腿打雜的工作,你可能會覺得不值得,沒有熱心去做。如果叫你做管理一批打雜的人的經理,你可能就覺得有前途。

        總之,不符合這三個條件的工作,你大概必需辭掉它,另找一份適合你自己,並對前途有希望的工作。

2 responses to “黃金法則 76條 ( 129 )

  1. 張老師,我現在供樓已接近完成,家裏添了寶寶。兩房不夠住。現在放盤已一個月,略高於銀行估價,無人問津,是否需要減價?我同時亦打算租住三房。我其實想講我實在覺得現在經紀佣金實在太不合理!全行1%,400萬單位要給四萬元,比律師還要貴,是很多人多月的人工,他們何得何能要收咁貴?就算半佣也是太不值得。好像今天經紀約了我,我白等了兩小時,事後沒有經紀承認約了我,實在非常氣憤。請教張老師及一眾高人,現在佣金制是否有違儱斷法。期望有一間地產能明碼實價,例如5000費用。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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