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法則 76條 ( 74 )

        「第三十八條法則:250定律」

        <贏得一個人,連帶贏得他背後的250個人>

        美國一位成功的汽車推銷員吉拉德,在商戰中總結出「250定律」。

        吉拉德出席過幾次喪禮,他發現一個現象:每次葬禮出席的人數總是250人左右。他忽然想到,每一個顧客身後大約總有250個親朋好友,如果贏得一位顧客的好感,就意味著贏得250個人對你的好感。同樣如果你得罪一個顧客,你大概會同時得罪了他身後的250個人。

        吉拉德每月一次,給他的所有顧客寄上內容應時的賀咭,署名是「雪彿蘭轎車喬.吉拉德上」,吉拉德說我不是在推銷轎車,我是在推銷我自己,他曾創下連續12年,平均每天銷出六輛車的紀錄。

        現在,我們更來到一個產品同質化的時代,服務的高下成了商家能否成功的關鍵。服務好了,顧客不但會自己再度光顧,更可能介紹他的親戚朋友來,服務的成功就是在競爭中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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