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時事 ( 1 )
「僭建房屋」
最近政黨互相攻訐,揭發出不少議員大人原來知法犯法,家中房屋有僭建的結構,一時沸沸揚揚。
不要說新界,就是渣甸山的豪宅,我也見過許多僭建物,說得誇張一些,如果不是100%有加建僭建,至少也有99%吧!
俗語說:「法不制眾」,數以幾十萬計的僭建,違章建築,政府準備怎麼辦呢?
如果有一條「法律」條款,成千成萬的人都不能遵守,那祇有兩個辦法:一是廢了那一條「法」,因為是行不通的。另一個辦法是「隻眼開,隻眼閉」,選擇性地執法,留下一個灰色地帶。建築條例法案當然不能廢除,留下的祇有第二個辦法了,不構成危險,不影響它人,沒有投訴的個案,祇當它不存在,政府口頭上說有法必行,無分新界或市區,那祇是說說而已。
所謂最低工資法,也是這一類的法例。顧主的「付出」可以不是金錢,顧主少給你錢,但教你技術怎麼計算(學徒制)?顧主給你錢少,但晚上給你地方住,又怎麼算?所以最低工資法也屬於不能嚴厲執法的法例,常常要眼開眼閉,沒有投訴就不要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