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 ( 77 )

        「致富的意識和本領可以是後天教出來的,人的能力不是天生的,是從小培養的。」……<塔木德>……

        猶太家庭普遍重視對孩子的財富教育,他們會給剛滿兩歲的孩子送股票。

        孩子三歲時父母就教他們辨認硬幣和紙幣,五歲的時候讓孩子明白可以用錢換回來需要用的東西,七歲的時候可以辨認貨架上的價格標籤,八歲的時候教他們打工賺錢,例如幫助做家務,照顧弟弟妹妹,十歲的時候教他們存錢,以備不時之需,十二歲的時候教他們分辨廣告中的宣傳和假象。

        這樣他們的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就明白「錢」是怎麼一會事,他們很早就對金融業有興趣,並理解金融業的運作。

        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父親經營一個農場,洛克菲勒才五、六歲大,就要幫媽媽提水,打掃房間,然後得到他的零用錢,到孩子十歲了,爸爸就不給他零用錢了,讓他自己工作賺錢,洛克菲勒就替父親擠牛奶,送牛奶給客戶,跟客戶記賬,算賬,每到月底就跟他父親對賬。

        有一次十歲的洛克菲勒見到一隻火雞,獨自在田野裡晃蕩,沒有主人來尋找,他就捉住了這隻火雞,賣給鄰居。此事令他媽媽不愉快,但得到爸爸的稱讚,此後洛克菲勒的膽子大了起來。在十歲那一年,他將自己儲蓄的50美元借給鄰居,講好月息是3.5元,到了日子,他毫不含糊地找了這位鄰居收回53.5元本利。

        到洛克菲勒成了大老闆,他也用同樣的方法教育自己的子女,小小的開支都要記賬,都要解釋用途是否合理。

        這是猶太文化很特殊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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