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 ( 24 )

        借別人的錢來賺錢

        「沒有能力買鞋子時,可以借別人的,這樣比赤腳走得快 ( 2 )」— 塔木德

        希爾頓的故事引人入勝,當然他的眼光,他說服他人的能力都勝人一籌,他幾乎用空空雙手開始締造了他的酒店王國。

        再來看另一位猶太富豪洛維格的成功方法。

        洛維格是一位美國航運業巨頭,他還擁有旅遊,礦業等等其它生意。

        洛維格年青時做經紀生意,常常陷入財務困境。後來他用廢鐵的價格,買到一艘沉在淺海裡的柴油運輸船,他將船打撈起來,修理改裝了一下,租給別人,每月收500美元租金。

        這時他去找銀行,貸款給他買船,他就用已有的船的船租作擔保,借到了錢就開始建新船,新建船還在建的時候,他就將船租給煉油,用手中煉油廠長期租船的合約,再向銀行借錢建第二艘運油船。就這樣,洛維格不斷擴大自己的船隊,成了船王。沒有本錢沒有關係,但要懂得借力使力,用別人的錢,銀行的錢,為自己創造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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