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 ( 5 )
「身體依靠心而生存,心則依靠錢包而生存 ( 1 ) 」— 摘自塔木德。
塔木德認為賺錢是一種高貴的美德。猶太人有一句諺語:「父母在女兒的嫁妝裡必須放一部塔木德」。猶太孩子五歲時便要讀聖經,十五歲開始必須學「塔木德」,在中世紀,天主教會禁止放債收取利息,認為這是一種罪行,猶太教卻沒有這一規定。
塔木德中有一段話:「無論誰研習塔木德,都應受到褒獎。你用心研習,會被人當作朋友,當作一個可尊敬的人,一個祟敬上帝的人,他將變成謙恭,公正,正直,你將能遠離罪惡,接近美德,賺錢吧!吃麵包吧!喝酒吧!和心愛的女人共浴愛河吧!你的行為已得上帝恩准。」
塔木德以律法的形式,在千年以前已經劃下了猶太民族的邊界,使一個弱小而四散流亡的民族能以非地域,非語言,非種族的文化特徵,在與其它民族相處時,保持了自己的獨特性。
塔木德雖然是一種「法典」,但不具有一般法典中常有的「我是權威」那種特徵,許多大相徑庭的觀點並列共存而沒有權威的結論,在「塔木德」中比皆是。「塔木德」的作者願意給種種不同意見及理解留下爭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