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共有兩篇網誌,標題是「雜談」及「博奕智慧 ( 108 )」。
「居屋問題」
最近讀到新聞,港府已將手中持有的最後一批居屋出售,這應是董特首年代大建居屋時建成的。後來樓市泡沫爆破,樓價急挫,宏大的建居屋政策自動消失。而為了維護市場穩定,港府停售居屋很多年。現在這最後一批居屋都賣出來了,樓價不便宜,最貴的一套居屋售價港幣三百多萬。客觀上來看,港府「屯樓」不賣,現在以更高價出售盈利大概不少,港府成了最大的「屯樓」不賣的發展商,當然這祇是說笑而已。
關於復建居屋,我是一直持贊成的立場。我認為社會中的精英份子,簡單一些來定義是大學畢業以上程度的青年人,應該有自行置業的機會,增加他們個人的成就感以及對社會的歸屬感。如果年青夫婦都是大學畢業生卻永遠沒有置業能力,的確是令人沮喪的。
將來如果復建居屋,千萬不要宣佈偉大的長期規劃,應該宣佈一批建一批,每次譬如幾千個單位,然後視需求與總體環境,再適量的推出另一批。居屋計劃應該是能放能收,不但滿足置業需求,亦可藉此調控樓價。
另有一個值得商榷的重要因素,是居屋的轉售。現行政策是補地價以後即可自由轉售 (不知我有沒有弄錯?手頭沒有準確的資料),而補過地價以後居屋的價格當然上升了,結果是政府賺到了錢 (第一次售居屋及轉讓時補地價),而市場上私樓和居屋的界線模糊了,價錢也差不了太多,根本失去了建居屋的初衷。我認為居屋轉售不應補地價,而應嚴格限制買家的資格。買家必需符合所有購買居屋的條件,這樣讓社會上有清晰的居屋市場,價格明顯低於私樓,讓中產的精英,例如大學畢業生,在工作三、五年之後就有能力置業。
復建居屋肯定會影響政府跟土地相關的收益,但政府已有充足儲備,一個較小規模的,有彈性的復建居屋計劃,對社會整體利益來說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