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爭產案
代表陳振聰一方的律師說小甜甜跟陳是戀人關係,送財產給他很正常。
代表華懋一方的律師說小甜甜曾對陳振聰買飛機的事,批評他浪費,不可能放心將財產交給他這樣一個有家室的大花筒。
關鍵是遺囑,持有的一方也不能證明它絕對是真的,反對的一方也不能證明它絕對是假的。
小甜甜是一個能幹的做大生意的女人,是慣於在重大事情上請律師的人,如此重要的遺囑不是她相熟的律師撰寫是難以想像的。我覺得她立這份遺囑不是認真的,也就是說「風水遺囑」之說法成立。
這樣的官司,法官有很大的決定權,基本上是法官說了算的官司,且看法官如何判?我們要記得,律政司雖然從未開過口,但自始至終它也是參與的一方,律政司的態度會偏向哪一方,不是很明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