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隨筆 ( 2 )

        昨天恒指又升了452點,收14998點,恒指曾突破15000點。恒指31011614點,也就是說不到一個月裡升了3304點,即升了28.25%,這樣的升幅也是很少見的,短期內出現調整並不出奇。
 
        關於PCCW私有化種票嫌疑,法庭判詞出來了,關法官判難以證明其中有串謀種票,同意PCCW可進行私有化,但香港證監會立即提出上訴,需再次進行聆訊,PCCW私有化有推遲。我在昨天 (46) 貼出的股市隨筆(2) 中提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人人都心知肚明。但香港法律是沿用英國的制度,控方必需證明嫌疑方有罪。但所有相關的接手一手PCCW股票的人都明白,如果他們坦承受人指使,他們就犯了法,如果他們都堅持投贊成票是符合他們自己的利益,則證監會的指控就沒有人證,他們不但不犯法還是得益者。至於幕後的高層,更曾是聯交所的主席,對相關法例清楚了解,不會在談話中留下把柄。至於法官,她不能說我懷疑你們觸犯法律,但證據不足,祇能判你們無罪,她還不得不說一句相信涉案人的真誠,所以判罪名不成立,這樣的結果令人沮喪,但合乎邏輯,再次聆訊,大概也是這樣的結局。
 
        法律就是這樣,法官沒有錯,西方的法律精神是寧可放過一千不可錯殺一人。
 
        但人心是雪亮的,個別已非常富有的人,還做出公然侵佔小股東利益的事,社會上自有道德審判,有錢,但成為千夫所指的罪人,相信日子也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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