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寫了一篇小布殊總統,跟著看到了新任總統奧巴馬的乘火車去華盛頓的新聞,也有感觸。
奧巴馬當然有他的過人之處。克林頓夫婦在民主黨內經營了十幾年,還是被名不見經傳的奧巴馬打敗了。布殊政績太差,而共和黨又提出了麥凱恩和佩玲這樣一對奇怪的搭擋,因此輸給了奧巴馬。
現在回頭看看奧巴馬是否有獨特的見解呢?可以說沒有。他提出了Change,但change什麼?如何change?卻沒有答案。他基本上是民主黨左翼自由派傳統的論調,並無新意。
美國的總統雖然權力很大,但議會和最高法院還是那一班人,執行政策要靠職業的公務員,也還是那一班人,辦事的程序跟法律更是不會變,所以總統個人能做的「革命性」的大事,必會受到牽制,甚至難以推行。奧巴馬本人甚至根本就沒有「革命性」的大變革的思維,可能結果沒有「change」。
奧巴馬演說中說了一句:「我的政府要為你們大家服務,不是為有錢人服務。」這倒不像是競選語言,而是他心中確有憎恨有錢人的想法。他又是身為黑人,在美國社會長大,他所屬教會的長老,又是一個激進的黑人民權主義者,有一種憎恨白人的思想,奧巴馬的思想深處不可能不受影響的。一個好的領袖必需領導國家,做到種族和諧、階級和諧、發展經濟、照顧好弱勢社群、政策要中庸、持平、改革要循序漸進。奧巴馬除了能言善辯,似乎並沒有新思維,他心中如果真有憎恨有錢人的想法,實行劫富濟貧的社會主義政策,如果真有憎恨白人的思想,實行照顧有色人種的政策,則對美國都不是好事,在一個多事而困難的現在,來一位其實大家不了解的總統,真不知是好事還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