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電器的主席黃光裕,據報導因經濟罪行正接受調查。民企的大老闆落到這個下場的,已經非常之多,公司聲明例牌是業務不受影響,但事實可以是另一會事,已經聽說有大廠停止向國美供貨,換了任何一個人,如果是國美供應商,能坦然自如嗎?
中國是三十年前才開始發展市場經濟的,而當時根本沒有人是有錢的,而中國的法令不缺少,祇是執法的效率有問題,所以在民企堀起的過程中,完全乾淨地獲得資本,完全合法地進行經營而獲巨利,幾乎是少之又少的,祇要認真去查,大概很少民企的老闆是乾乾淨淨的。我似乎一竹桿打了一船的人,但事實真是如此,所以我從來不買民企的股票,再過二十年罷?老的歷史問題,可能也過了法律追溯期了,新的民企可能有乾淨的資金,那時再考慮民企也不遲。曾有認識的國內做生意的人對我說:「你完全守法是不可能賺到錢的」,其它人在逃稅,其它人在做一些犯了法的事,你如果守法,你就不夠競爭力,這也是很可悲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