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舉一個例子:香港的中華電力公司。中電理論上來說,政府並沒有給它專營權,但實際上它擁有整個港九新界的供電網絡,它獲批准在港九新界各處地點建廠,建輸電設施,已經不可能有第二家公司在港九新界建電廠供電。港島是由香港電燈公司供電的,兩家公司楚河漢界,辟壘分明,在政府和兩電的所謂「利潤管制協議下」,兩家公司舒舒服服地享受獨佔的利潤。港燈的發電成本比中電高很多,電費比中電還要貴40%,政府甚至沒有能力要求它們併網,港島的市民祇能捱貴電,真是很可笑的事,唯一的辦法是去買它們的股票,分享它們的利潤。我曾經持有中華電力的股票達十五年之久,我的經驗是股息加股值升值,投資本金大約在2003年至2006年,這四年間便翻一翻,這是很驚人的利潤。由於政府在2006年跟兩電重開談判,在2008年舊協議到期時用新協譏取代,存有很大的不明朗因素,我才於2006年年底時沽出揸了十五年的股票。
這是歷史因素、地理因素、技術因素,長期演變出來的市場獨佔的例子,將來必定會面對來自中國供電的競爭,但仍有很多不確定因素。中國供電成本是否夠低?中電是否同意開放電網?但是兩家電力公司分割地盤,獨佔市場的情形總有一天會被打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