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
「共同富裕」
貼出了兩篇財聯社電報,講述習近平主席親自主持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的內容。
要全體社會共同富裕,首先是要社會先富起來。現在中國祇是達到小康水平,雖然GDP很大,但人口多,平均每個人頭才10000美元/年略多一些,不及很多發達國家的一半,遠不及富裕的水平,先要「富」了才能來談「均」。
要富,靠國企及計劃經濟是不行的,中國近三十年的經濟起飛,靠的是鄧小平的「先讓一部份人富起來」的政策,靠的是朱熔基在九十年代大規模地將國企私有化,經濟才有了活力,這條路才能發揮每個人致富的積極性,才能有開拓創造的精神。
政府當然是出於好意,但如果政府樣樣都要管,樣樣都可以管,從工資福利管到產品定價,一切要「合理化」,那不成了計劃經濟了?怎能不挫傷經營者的積極性呢?結果可能是有錢人害怕,資金外逃,中國經濟發展的勢頭受阻,如果「富不起來」,也就指望不了均富。
什麼叫「合理調節過高收入」?什麼叫「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是不是政府部門隨時有權介入企業內部工資獎勵收入分配?如果不說清楚,所有私企都會非常害怕,政府應再強調尊重私有產權,尊重企業自主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