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網友 – Jack

        Jack:謝謝12月20日留言。

        這個計劃聽上去很好,但已有樓的年青人會認為自己吃虧了。他們會不會賣出現有的樓,等拿這三百呎地權?如果規定未婚才有資格會不會引發年青人假雜婚潮?如果有了這樣立法,政府就綁住了自己,如果新樓建造不夠快,一樣仍要排隊輸候或抽簽決定,細細想想,衍生出來的可能的問題蠻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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